第三届劳动经济学会年会通知
各会员单位:
根据我会章程规定,2017年度会员单位会费收取工作正式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按章程规定积极履行会员义务,于2017年12月底前向我会秘书处缴纳会费。
2.会费标准:
事业单位:5000元/年
企业单位:1,0000元/年
3.根据《劳动经济学会会费管理办法》第二条规定:会员会费是本会为会员开展各项服务工作的重要基础,也是会员与会员单位参与和支持学会开展活动的具体体现,凡本会会员均应履行缴纳会费的义务。
4.根据民政部有关规定,会费发票统一为民政部发放的印有“财政部票据监制”章的《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》。其它任何收据或发票均不能代替。如发现问题,各单位可要求更换。
5.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,在网站www.caless.cn会员中心进行单位会员信息补充并缴纳会费。我会收到会费后会尽快审核,一旦审核成功将形成单位会员编码,届时将根据会员编码制作证书或牌匾等。
6.缴纳会费可通过银行汇款、支付宝支付、微信支付、现金缴纳、现场刷卡等方式。通过银行汇款的单位,请在汇单附栏中注明“会费”。
银行汇款:
户 名:劳动经济学会
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车公庄支行
帐 号:11050170540000000240
现场缴纳(现金及刷卡):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1-1202
联系人:陈小慧 王舒仪
电话:15210819859
15757125621
支付宝微信付款:
扫取二维码
7.在缴纳会费及会员工作中,如有任何问题,请与学会秘书处联系咨询。
联 系 人:陈小慧
联系电话:15210819859
传 真:010-68366500
通讯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1-1202